到的時候會議室裡也沒幾個人,我隨便揀了個離人群最遠的位子坐,心裡有一個小人兒猛叫尷尬。打給紅衣宣求救,她與我自己都覺得我真是怪妹,沒事不回家睡覺,參加這什麼怪活動,紅衣宣講了一會兒就說欸電話要沒電了,拜拜,就此放棄我。打給楊妞妞,她在愛河游泳,也沒空理我ˊˋ。
新聞局人員在我就坐沒多久就送上白水,禮貌周到,我正要放鬆,突然一個女生跑來問我:「小姐請問你是...」我心裡一陣慌亂,幹,我什麼也不是,報名表上我單位寫none,你幹嘛來跟我講話啊!!!!!但表面上我很鎮定,我說,我姓張,怎麼了嗎?那個女生看起來幾乎跟我心中的小人一樣慌,她支支吾吾地說:「不好意思,這邊是我們的人的位置,可以請你換到那邊嗎?」馬的,這簡直跟電影不對號入座被抓包一樣囧八,但我依舊靠著不知從何而生的第二人格的勇氣問:「你們的人?什麼是你們的人?是指新聞局的人嗎?」她更慌張了,說對,又連忙說了好幾個不好意思。我抓起我的芬達橘子汽水,想走去另一邊,她又叫住我,好像是已經數完人頭,拉了一個椅子說,不然妳坐這邊好嗎?
這期間與會人士紛紛到場,新聞局官員也整齊地排排坐,
本來以為會昏昏欲睡兩小時,沒想到才不到十分鐘就有一個戲劇化開場。
既是戲劇,必有衝突,衝突兩方分別是新聞局廣電處何乃麒處長,與Peopo公民記者好奇寶寶。
廣電處何處長做為會議第二個發言的人(許副局長之後,江局長沒出席)先揭明今次公聽會「不是辯論」,再以與會者代言人自居,他指著會議室後面三架攝影機,在未徵詢任何與會者意見下,便獨斷決定攝錄過程造成發言者困擾,溫文地請攝影機「出去」。
三架攝影機,兩台屬於電子媒體,一台最小的,卻也堅持最久、最有骨氣的,便是公民記者好奇寶寶的攝影機。
當攝影記者們質疑公聽會既開放給社會大眾旁聽,為何無法錄影,何處長只以:
1.公聽會不是辯論會所以不接受相悖意見
2.攝影機錄製會影響會議進程
兩點回應相輔成強大邏輯,一概拒絕任何建言或意見,與之後公聽會詭異走向隱隱相合。
何處長身為資深官員,卻相當意氣用事,高官遇事只會支使警衛清除「障礙」就算了,席間數次對好奇寶寶說:「你不代表所有人。」殊不知他自己又能代表幾個人?我太孬,現場只能腦內補完,不能口誅,回來筆伐一下也是好的。針對好奇寶寶口語夾雜的一個英文單字,何處長撂下一句「你講什麼英文,我聽不太懂」,堪稱最佳中二病演出。
之後專家學者針對公視修法頻頻提到decentralized之類的觀點,每講一次我就想一次,嗨何處長,你聽懂了嗎?你旁邊的許秋煌副局長(他長得好像演員王道!),國際新聞人員考試乙等考試英文組及格,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甲等考試新聞英文組及格,真要不懂可以問他歐^^

跟好奇寶寶一樣,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公聽會。逐漸對公共議題開眼之後,的確對政府作風與社會究竟浪費多少成本在無謂爭執與表面工夫上感到瞠目結舌。台灣人太泛政治化了,政黨輪替所象徵的民主意義只存在於教科書或試題紙上,其它時間,不過兩個政黨互推爛攤的藉口罷了。
兩小時公聽會裡,不乏團體代表直陳對新聞局的不滿,但

新聞局針對公視修法舉辦兩次公聽會,皆未提供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呢?不需要。為什麼不需要?因為在公聽會上不同單位不同人士所提出的「不同」意見都將轉化成未來公共電視法的法條修訂,好一個讓人拍案叫絕的官方回答。換言之,你的意見,公視法都有聽到歐^^!將來的公共電視法將符合每一個人的期待,滿足所有團體的訴求,不再有預算的箝制、董事的齟齬,主管機關放手,公視獨立順便成為收視第一...大人們為小民描繪出這樣美好的願景,做夢都要笑惹。ㄏㄏ
我對公共電視法只有粗淺了解,與會之時咀嚼每個專家發言也只能佩服怎麼能想得那麼細緻,但不懂並不是笨,每次媒體疾呼戒嚴再現的時候,我都想有這麼誇張嗎?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問題,這一代如今要面對的,是商業邏輯的宰制,是政治勢力的傾軋,是利益掛帥的醜態,是黨同伐異的對立。政府機關話總是說得美說得好聽,面對監督機制卻如臨大敵,抱著應付找碴者的心態,不能戒嚴了頤指氣使的美好時代過去了,隨便打打太極也就過了這關,好一個貴在中和,不爭之爭,reality is the best從來不是任何領用公帑者毫無建樹的藉口。人民期待的不是壓制也非推諉,不過一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對話。
我非常佩服好奇寶寶,在如今話語權似乎只釋放予具一定社經地位或學識資格人士的社會裡,仍能堅持自己信仰的價值,直言自己想說的話,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十足發揚審議性民主的核心精神。她比我大了30多歲,處於退休狀態,卻總能在各樣關於公共事務的社會場合中見到她的身影。
何處長與其相持不下的時候問了一句:「妳...妳是哪裡的?」
她中氣十足地回答:「我是公民記者。」
在一個人人都不想當記者的年代,她唯有的動力不過熱情驅使,方式自然有些粗糙,專業素養也比不上現場邊聊MSN邊寫稿的中央社記者。
在記者愈來愈無法掌握第一手消息的年代,從前的守門人,未來更要扮演處理資訊與將議題脈絡化的重要角色,但在那之前必須要先關心。渾不在意自然也可以做,只是有時候還是會害怕未來我將面臨怎樣嚴苛的現實能將熱情打磨得一乾二淨。
到後來公視法只是一個題目了,我真正認知到的,是面對政府這樣漠然的態度時,沒有錢沒有學位沒有組織沒有官銜的公民,能反映的管道竟然這麼有限,能做的是這麼少。
何乃麒處長在會後表示,與會人員都擁有肖像權,所以開放拍攝恐怕會有所爭議,乍聽之下不過一個事後索盡枯腸的正當化藉口罷了。為眾人發聲是一個如此崇高的藉口,不管政府對「大家」做了什麼事,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大家」好,不是嗎?
我該向好奇寶寶學習,早日從孬孬皮卡丘進化成雷丘。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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